辽宁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在什么地方鉴定

思而思学 2024-02-21 09:40:39

辽宁工伤认定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申报,申请人书面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定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了2024年辽宁工伤认定等相关内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辽宁工伤认定流程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二、辽宁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准确完整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二)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文本复印件,或者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人事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下同)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时的初诊病历;

(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火化)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六)有可用于证明工伤经过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辽宁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鉴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与辽宁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竭诚为您服务。

每周一、周三受理工伤认定业务。

每周二、周四受理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业务。

每年03、04月份除周五外全部工作日受理当年上半年病退业务。

每年10、11月份除周五外全部工作日受理当年下半年病退业务。

以上工作日不包括法定假日串休。

办理地点: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08、40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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