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考有什么政策

思而思学 2024-04-15 11:05:28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力度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

为了解决残疾人参加高考和接受高等教育面临较大障碍,让更多的残疾孩子实现上大学的梦想,早在初,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此后,我国采取切实举措,有力促进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在制度层面上的明确规定和实践层面上的贯彻落实,残疾人参加高考及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保障取得了较大进展。

尤其是在2015年,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遵循高考基本原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做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而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表示,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包括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对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和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等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长考试时间。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完善,2017年,中国残联和教育部共同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政策,帮助了很多残疾人进入了理想中的大学,也改变了很多残疾人的命运。

中国残联、教育部办公厅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单独考试招收残疾考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要求各相关高校要结合残疾考生实际,积极为各类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互认。显然,《通知》的下发进一步为残疾考生幸福“加码”。

五年内,全国共有5.75万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校录取,比“十二五”增加1.92万名,增长50.1%。同时,残疾人通过单考单招被高等特教学院录取人数也明显增多。

单单在2022年,便有3万余名残疾学生被高等院校招收。

多地多部门优化考试服务

通过实施高考“合理便利”服务政策,让更多的残疾考生能够平等参加高考,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也为残疾青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奠定了基础。今年,是对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做出明确规定的第九年,为切实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地纷纷加大了相关工作的力度。

据记者了解,内蒙古全区共有31名残疾考生提出了合理便利需求,包括佩戴助听设备、延长考试时间、优先进入考场、使用轮椅、携带光学放大镜等,切实维护了残疾考生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为各类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便利。

辽宁参加高考的109名残疾考生中,视力残疾5人、听力残疾73人、肢体残疾26人、智力残疾1人、精神残疾1人、多重残疾3人。其中58名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5名考生申请大字号试卷,13名考生申请延长考试时间,20名考生申请单独设置考场。

广西有510多名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其中,为156名考生提供合理便利,主要包括:免除听力考试18人,使用大字号试卷13人,申请使用放大镜、台灯9人,佩戴助听器63人,申请使用轮椅、拐杖8人,申请延长考试时间31人,申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提供引导辅助等类别14人。

同为高考大省的安徽和湖南,也分别为236名和151名残疾考生提供了合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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