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等院校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等。
1、重点高等院校有哪些
1、北京大学:简称“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
2、复旦大学:简称复旦(FUDAN),位于上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
3、吉林大学: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
4、南开大学:简称“南开”,位于天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5、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全国重点大学,是一个历史上的称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国家重点支援的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恢复文革前60所重点大学,并增加28所重点大学),至1981年共99所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重点大学都有哪些呢?
1954年六所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北京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1959年十六所
1959年3月22日,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
后增加四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哈军工”);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学院(即“西军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1960年64所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联式综合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2、工科: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同济大学、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与武汉大学合并)、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山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并入中山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
1963年又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1978年88所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一、综合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1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
省领导(5所):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
二、理工科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2所):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广东化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化工学院、浙江大学。
双重领导,科学院为主(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1所):长沙工学院。
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3所):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学院、西北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2所):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
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2所):北京工业学院、华东工程学院。
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2所):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双重领导,八机总局为主(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国家建委为主(1所):重庆建筑工程学院。
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3所):北京钢铁学院、东北工学院、中南矿冶学院。
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3所):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河北电力学院。
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3所):华东石油学院、北京化工学院。
大庆油田党委领导(1所):大庆石油学院。
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2所):四川矿业学院、阜新煤矿学院。
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5所):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湖南大学、镇江农业机械学院。
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1所):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
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2所):北方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双重领导,纺织部为主(1所):上海纺织工学院。
双重领导,轻工部为主(1所):西北轻工业学院。
双重领导,建材总局为主(1所):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
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2所):武汉地质学院、长春地质学院。
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1所):北京邮电学院。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
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2所):南京气象学院、成都气象学院。
双重领导,测绘总局为主(1所):武汉测绘学院。
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1所):山东海洋学院。
三、师范院校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2所):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四、农林院校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林业总局为主(1所):云南林学院
省领导(2所):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大寨农学院(山西农业大学)
五、医药院校
卫生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学院
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4所):北京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医学院。
六、外语院校
外交部直属(1所):北京外国语学院。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所):上海外国语学院。
七、政法财经院校
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所):西南政法学院。
双重领导,外贸部为主(1所):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八、艺术院校
文化部直属(1所):中央音乐学院。
九、体育院校
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1所):北京体育学院。
十、民族院校
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1所):中央民族学院。
2、全国28所重点高职院校名单
说明:部分院校已经改名,比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改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而且升为职业本科院校。
院校名称 | 地区 |
天津职业大学 | 天津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 |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 山西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辽宁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吉林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 |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上海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安徽 |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 |
威海职业学院 |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河南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 |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甘肃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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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4.华中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5.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6.西南大学(教育部直属)7.首都师范大学8.重庆师范大学9.河北师范大学10.山西师范大学11.辽宁师范大学12.沈阳师范大学13.上海师范大学14.吉林师范大学15.江苏师范大学16.南京师范大学17.浙江师范大学18.杭州师范大学19.安徽师范...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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