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

思而思学 2023-11-01 17:39:29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西南大学(荣昌校区)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西南大学(荣昌校区)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代码:10635。

第三条 学校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校园占地9600余亩,校舍面积166余万平方米,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学校位于重庆市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山水园林城区??北碚区;学校荣昌校区位于重庆市荣昌县;学校应用技术学院位于重庆市渝北区。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 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自主选拔、保送、免费教育师范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生、国防生、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 预科学生。

第五条 学校荣昌校区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名称招生,招生代码为19635,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在本校 荣昌校区××专业学习”。学校应用技术学院只在重庆市招生,在本科第三批录取(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 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在本校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习”。

第六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和 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传真:023?68250942,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51、 68252504。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事业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计划寄到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020名,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校本部(重庆市北碚区),其中软件工程专业(IT国际精英班)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后,符合条件者可 进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县);在本科第三批录取的学生以及视觉传达设计(应用技术本科)专 业学生就读于应用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石支路500号)。

第十三条 2016年学校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进行招生改革试点,即在本科第一批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 专业包括:农学、农村区域发展、园艺、植物保护、蚕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 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茶学等。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除外)均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自主选拔,以及具备保送生资格报考保送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测试。

第十六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

第十七条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各省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重庆市美术类专业、黑龙江音乐类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 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办规定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测试(以下简称省统测)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组织的相关专业省统测,并且取得省统测合格证。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只参加各省美术类省统测,并取得专业合格证。黑龙江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只 参加省音乐类省统测,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规定组织的专 业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升科考试。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要求组织自主选拔、保送生测试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各类别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5%-110%,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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