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

思而思学 2023-11-04 13:44:22

2018报考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开学入学考试,那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转专业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可以调整在读学生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将给予优先考虑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文史类专业转入理工类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四)定向培养、三校生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统一考试录取)专业;

(五)已达到学校退学条件的;

(六)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拟转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经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三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程序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统一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转专业申请手续,需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申请办理,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者,不予转专业。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条件为:

普高类高职专科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重庆市教委正式审批录取,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普高类高职专科及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普高类高职专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报考我校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的中职考生须参加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的免试条件、资格认定、成绩赋分等均按《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中“免试对象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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