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模板

思而思学 2023-11-09 11:35:28

经济性质,就是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填写。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的规定填报,由于您没有给一点信息给我,你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找到您相应的信息。或者通过Hi与我交流。

1、上年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2.1、上年成本费用额: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加期间费用合计。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期间费用科目合计数额计算填报。

2.2、税金: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3、上年注册资本:按“实收资本”贷方累计额,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金额填报。
4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根据“原材料”贷方累计额分析填报。
5、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根据“原材料”或“燃料及动力”贷方累计额分析填报。(主要是指水、电、气、燃料)。
6.1上年所得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6.2上年所得税额:按照“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报。
7、上年固定资产原值:按“固定资产”总分类帐的借方累计金额或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原值”栏的数据计算填报。
8、商品销售量(额): 按“产成品”科目贷方累计金额分析填报。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薄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第三条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第四条 核定征收的基本要求

一、全面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

情况,为鉴定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提供依据;

二、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帮助、督促其建帐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并积极引导其向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帐征收方式过渡;

三、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要准确,审批要及时;

四、要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批,严禁违反规定,扩大范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要方便纳税人,工作部署要与本地税收总体工作协调一致。

第五条 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可按下列程序和方法确定:

一、通过填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表,以下简称鉴定表),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征收方式。

二、鉴定表中5个项目均合格的,可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帐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鉴定表1、4、5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或者2、3项均不合格的,可实行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2、3项中有一项合格,另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鉴定表审核后,应报县(市、区)级税务机关。县(市、区)级税务机关接到鉴定表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分类逐户及时进行审核确认。

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级税务机关各执一份,另一份送达纳税人。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当年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个月内鉴定完毕。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得变更。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查实征收方式的,如有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可随时变更为核定征收的方式。

第八条 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纳税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利润水平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类逐户核定其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第九条 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排队,认真测算,并在此基础上,按年从高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应按照《鉴定表》中的项目如实填报,不得错填漏填,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纳税人基本情况的填写:(一)“纳税人名称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中注明的内容填写。(二)“纳税人地址”按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地址填写。(三)“所属行业”应由纳税人根据其主营项目收入按《应税所得率表》中列明的行业填写(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饮食服务业、娱乐业、其他...查看更多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填写范本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情况说明表纳税人名称: 编码:项 目内 容纳税人自报一、帐簿设置情况1、是否按规定设置总账2、是否按规定设置明细账3、是否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4、是否按规定设置银行日记账5、是否按规定设置仓库管理备查簿或明细帐二、会计核算情况1、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2、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3、能否按规定的格式编制会计报表4、是否实行电算化会计...查看更多

3.2020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新政新规

根据财税〔2017〕44号文件的规定: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3、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查看更多

4.2020年企业所得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九条曾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查看更多

5.2020年社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呢

社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六条十三项规定:第十五行“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一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二列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第三列=第一至二列。对此,有些纳税人提出疑问...查看更多

6.2020年企业所得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呢

企业所得税社保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对于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九条曾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查看更多

7.2020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国家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为您带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全文,欢迎浏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查看更多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最新优惠政策法规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带你去看看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查看更多

9.手机通讯补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4号) 规定: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查看更多

10.2020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说明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查看更多

第十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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