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10 12:37:07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国际关系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国际关系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国际关系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国际关系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拟定招生规模。
第九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和我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和工作的监督。
第十条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八条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第十九条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7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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